锡林郭勒盟民族歌舞剧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3-06-05 09:24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http://hlbr.huatu.com/ 作者:锡林郭勒事业单位 来源:锡林郭勒人事考试信息网已交费的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6月21日-6月22日17:00点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责任自负)。笔试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招聘考试只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设置一个考点)。
(四)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实行百分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报考者可选蒙文或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1.各岗位招聘名额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招聘名额。招聘人员全部进入理论考试(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2.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
3.专业技能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专业技能考试(面试)内容:声乐(视唱、练耳、自选蒙、汉语歌曲演唱),器乐(视奏、听音、自选作品演奏);舞蹈(基本功、技巧、作品表演与即兴表演);舞美及音乐制作(实际操作)。专业技能考试由评委组现场评审。
5.理论考试分数占总成绩的20%,专业技能考试分数占总成绩的80%。加权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准考证号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一并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考计划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由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成绩并列考生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规定进行。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
3.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4.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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