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锡林郭勒太仆寺旗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3-12-26 17:25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http://hlbr.huatu.com/ 作者:锡盟华图 来源:锡盟事业单位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旗政府应急办、旗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旗住建局国有土地房屋征管办公室、旗旅游服务中心、旗招商局、永丰镇所属的农牧业服务中心6个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服从组织安排,安心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能力素质;
5、旗旅游服务中心招聘的旅游管理岗位不限户籍,具有太旗户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他岗位均要求具有太旗户籍。在太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和“企业储备人才”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6、参加了太旗1997年以前入学的大中专(含技工)毕业生报名考试和选择自谋职业的人员,除已经录用到行政事业岗位(第一类岗位)工作的以外,按照太政字[2012]6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是应当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经列入我旗行政或事业编制的人员,中央企业和自治区垂直管理企业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2、参加了太旗1997年以前入学的大中专(含技工)毕业生报名考试,已经录用到行政事业岗位(第一类岗位)工作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校在读高校学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及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服务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8:30开始,至2014年1月3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太仆寺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室
咨询电话:0479—5238820
报名要求:报名须出具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和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如果是专升本的,还需提供初始学历证书。
报考人员需诚实守信,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情况,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在太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和“储备人才”等服务基层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单位出具服务期满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每位报考者需交纳报名费、考务费计200元。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实地审查的方式,于2014年1月上旬进行。由旗监察局、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的人员负责实施。
公开招聘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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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