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乌兰浩特市教师招聘公告
2012-08-02 11:54 作者:内蒙古招教网 来源:内蒙古招教网为确保乌兰浩特市合展小学顺利启用,缓解部分小学教师缺员的矛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招聘专业及岗位
小学教师招聘70人,其中语文28、数学18人、音乐6人、育12人、美术6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禁行性规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一致。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师范类专科院校的(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生。
三、招聘形式
招聘采取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考试(笔试)、试讲(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7 月30日至 8月 5日。
2.报考人员登录红城教育信息网(www.hcjyxx.com/)报名,然后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报名确认,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交报名费200元。
3.报名结束后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4.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
(二)专业知识考试
1、考试内容为招聘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按规范化程序进行。
2.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实施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以及选调优秀大学生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7]36号)文件精神, “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3.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三)试讲
根据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各学科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试讲即讲一节本学科课。包含说课、讲课和回答评委提问。
五、相关待遇
按照本学科总成绩名次依次填报工作单位志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按其志愿分配工作单位,编制部门为其办理入编手续。各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签订、鉴证等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实施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在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联系电话:0482-8246990 0482-8213635
监督电话:0482-8299106
乌兰浩特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