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锡盟太仆寺旗苏木乡镇财政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4-01-02 10:36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http://hlbr.huatu.com/ 作者:锡盟华图 来源:锡盟财政招聘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应聘人员的体检在符合要求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1、在太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和企业储备人才等服务基层人员须由主管部门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写出考察报告。
2、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和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以及学校出具鉴定证明材料。
3、自由职业者和无工作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由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和学校出据鉴定证明材料。
4、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公示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旗政务门户网站、旗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同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电话为:
0479 -- 5238133(监察局)
0479 -- 5238820(人社局)
0479 -- 5222256(财政局)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空缺岗位递补办法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因考察不合格和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报旗苏木乡镇财政所公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并列的,进行笔试加试。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报旗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招聘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旗人社局办理合同鉴证。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暂缓聘用的,经调查核实、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3、新聘人员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和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全程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一:太旗苏木乡镇财政所公开招聘岗位表
2013年12月31日
太仆寺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责任编辑:赵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