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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乌兰察布兴和县招聘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实施方案
2016-01-21 17:06 呼伦贝尔人事考试网 http://hlbr.huatu.com/ 文章来源:兴和人民政府网
为加快推进兴和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兴和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发〔2015〕142号),经兴和县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兴和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程。通过院长竞聘上岗,充分调动公立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兴和县公立医院能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公立医院。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招聘职位
兴和县蒙中医院院长1名。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招聘范围
兴和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六、聘任年限及待遇
聘任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院长去行政化(没有行政级别),工资实行年薪制,具体年薪标准由兴和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目标任务情况核定。
七、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 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 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业务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丰富的医疗管理工作经验和统筹全面、规划长远的素质能力;
6.具备《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报名资格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加竞聘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在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学历或职称为医学类的参聘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及相应执业资格、同时技术职称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①现任兴和县县级公立医院副职及以上职务,必须有连续满3年以上领导工作经历;②现任兴和县医疗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及以上职务或县级公立医院科室主任,必须有连续满5年及以上领导工作经历。
B.学历或职称为非医学类参聘人员必须具有兴和县行政、事业单位连续满3年实职正科级领导工作经历;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连续5年实职副科也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年限的;(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八、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公示、考试(笔试和面试)、组织考核、党委决定、聘任公示、办理聘任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由兴和县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兴和县电视台、兴和县政府网、《兴和周报》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3天。
(二)公开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现场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材料包括:《兴和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两份,本人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4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1月23日18时止。
报名地点:兴和县卫生局业务股办公室。
联 系 人:董 军
联系电话:0474-7212046 13015038569
(三)资格审查、公示。在公开竞聘兴和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查阅报名者执业资格、学历、专业技术成果、任职时间及职务等,经报名资格审查、社会公示,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与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比例要求。公开招聘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5:1,如少于比例,报经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对该职位公开招聘。
(五)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内容包括医院管理知识和公立医院改革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及其它相关知识。
(六)面试。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五名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演讲与答辩的形式,其中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领导与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七)组织考核。考核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10%。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前三名为考核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牵头、公开竞聘兴和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抽组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参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常委会。
(八)组织决定。根据公开竞聘兴和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试、面试及考核成绩加权后情况,提交有关会议,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拟聘人选。
(九)聘任公示。对拟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任。经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由兴和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任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县纪检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政府及兴和县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公开竞聘兴和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 政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 赵锦文 县委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丰五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贺海燕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李 锋 政府办公室主任
智桂清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苑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汉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 爱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梁继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建军 县卫生局局长
巴 图 县财政局局长
郭玉才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负责此次招聘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建军、副主任由乔化平兼任。
十一、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公开竞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事宜,可来电来函咨询。
咨询电话:0474-7212046(县卫生局)
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县委组织部)
呼伦贝尔华图电话:0470-8314199 8314299 8314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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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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