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政法系统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2-09-06 11:09 作者:内蒙古人事人才网 来源:满洲里人事人才网 点击: 次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选拔优秀人才,为全市政法队伍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考录单位及数额
(一)市公安局考录5名;
(二)市法院考录3名;
(三)市检察院考录2名。
三、考录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市公安局岗位的,非公安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安专业的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报考法院岗位的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中文、财会专业);报考市检察院岗位的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考录程序
按照发布考录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考录公告
通过满洲里电视台、《满洲里日报》、满洲里人事人才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五张。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审批表。报名人员与招录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5方可开考。
(三)笔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由考录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在满洲里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并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报考市法院速录员岗位的考生,须参加速录考试。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五)加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自治区级相关部门颁发证书的服务基层的大学生,按照有关政策,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六)考核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如何确定人选,由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七)体检
根据考录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录用及待遇
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作为正式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到人社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