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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乌珠穆沁旗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招聘15名生态护林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9-06-04 17:32:21 呼伦贝尔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政府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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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乌珠穆沁旗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招聘15名生态护林员简章

      根据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生态护林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生态护林员共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现有西乌旗林业总场户籍(且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林业总场户籍)

      2、年龄条件,男性:18周岁至45周岁(1974年5月31日至2001年6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18周岁至40周岁(1979年5月31日至2001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养和品行,遵纪守法;

      5、承认并执行合同制生态护林员聘用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不得报考;

      2、在读大学生、在岗的各类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和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在招录范围;

      3、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于2019年6月3日至6月10日,通过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乌发布、西乌旗电视台、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公众号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同时在原林场居民区张贴公告。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至6月10日17:30分截止。

      2、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办公室(原林草局四楼)。

      3、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4张。

      4、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旗人社局、法院、公安局、检察院、森林公安局、内蒙古自治区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资格审查和组织报名工作。身份证与户籍要求不符,审核不予通过。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务必于6月17日至1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保持24小时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承担。

      (三)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一种试卷同时出现两种语言文字视为作废。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准进入考场。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媒体统一公示成绩。

      (四)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末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患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等不适合护林员工作的不列为招聘对象,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公示

      1、根据笔试和体检结果,由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公开招聘生态护林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2、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资格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举报事项一经核实,取消被举报对象聘用资格。举报电话:0479-3918456。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空缺名额,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递补。

      四、岗位管理和身份待遇

      生态护林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管理、防火宣传及防火预防检查,维护自然保护区界桩界碑及各种宣传标志设施安全,制止、报告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协助森林公安局查处各种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协助有关部门保护和救助野生动植物,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加强自然保护区内人员、车辆的管理等。工作环境长期在野外林区,工作岗位相对比较艰苦,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所招聘护林员实行合同制,统一分配至自然保护区护林一线,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与聘用人员逐年签订劳动合同,所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经考核不合格,或在服务期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生态护林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自然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时,养老保险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由本人自行续交。

      按照目前自然保护区护林员工资标准,基础工资1540元、交通补贴100元、绩效工资860元,合计每月2500元。执行年薪制绩效工资制度,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每年分两次支付全年工资。

      五、其他事项

      (一) 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出现以考试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 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 未尽事宜将临时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与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联系。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监督举报电话:0479-3523799。

      本文链接:http://hlbr.huatu.com/2019/0604/1568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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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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