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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伦贝尔根河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7 14:08:20 呼伦贝尔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根河市政府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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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伦贝尔根河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根河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19年5月27日至7月2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根河市的人员。

      (二)持有根河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2019年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学历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参加我市面试考核。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本文链接:http://hlbr.huatu.com/2019/0527/1567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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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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